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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建筑领域推行施工过程结算的通知》发布

2019/11/28 13:24:10 海口建材网
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缩短竣工结算时间,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有效遏制因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该厅发布《关于在建筑领域推行施工过程结算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在我省建筑工程领域推行施工过程结算。

  我省行政区域内新开工、建设工期两年以上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推行施工过程结算,条件成熟后全面推行。

  《通知》要求,施工过程结算是指发承包双方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依据合同约定的结算周期(时间或进度节点),对已完工程价款进行结算的活动,结算文件经发承包双方签署认可后,作为竣工结算文件的组成部分,不再重复审核。

  《通知》强调,施工过程结算完成后,发包单位应依据已确认的当期施工过程结算文件,按照合同约定足额支付结算款;发承包双方要加强施工现场的造价控制,及时对工程合同外的事项如实记录并履行书面手续。由发承包双方授权的代表签字的签证以及发承包双方协商确定的索赔等费用,应在过程结算中如实办理,不得因发承包双方人员的中途变更而改变其有效性;发承包双方和受委托的造价咨询企业,应及时、合法、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地开展施工过程结算工作,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信息来源:海口建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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